按照学校资助中心的工作部署,我院于2021年10月19日拟确定了第二批国家助学金人员名单,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结束。其中,二档受助学生21级大数据技术专业1班王金平办理了保留入学资格。根据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,应取消该生的国家助学金获助资格并转助其他符合条件的学生。
经过评议小组成员再次评议,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审议、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,拟推荐我院21级大数据技术2班学生王于艳获得国家助学金二档资助。
王于艳基本情况:学生来自山西临汾,家中有四口人,母亲39岁,父亲45岁,父母都为农民,文化水平低下,母亲右手动过手术,不能做重活,姐姐为大三在读学生,家庭生活仅靠父亲一人维持。
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至25日,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于11月25日下午五点前反映至太阳成集团tyc122cc学工办。电话:298516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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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1月19日